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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中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的探索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8/9 17:31:21 人气:28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志着我国信息技术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信息技术课程今后将在以国家课程为主的、比较单一的课程基础上逐步开发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相结合的、多样化的信息技术课程。教育的复杂性决定了信息技术国家课程的开发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局限,其优势表现在照顾到了课程的统一性和基础性,倾向于社会对教育的总体需求;但另一方面,国家课程开发恰恰无法兼顾各地区、学校之间的不平衡性和学生之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使其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教育情境和教育对象时有些捉襟见肘。然而,当前的学校教育整体状况,又决定了不可能每所学校都开发自己的信息技术校本课程教材,对于大部分学校而言,不论是课程开发人员,还是物质基础、技术设备等方面都决定了这是不现实的。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技术教学,解决现实矛盾的有效方式就是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即广大教师应当依据学校现有的条件和资源以及学生具体学习需求,创造性地开展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活动。 
  一、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的内涵 
   
  对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可以作这样的界定: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是在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既定的特定价值取向和课程目标的框架内,以学校发展和学生信息素养发展为目的,依据学校的条件和学生对信息技术学习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一切有效的校内外课程资源,对课程目标和内容进行恰当的选择、取舍和调整,并采取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和多样化的课程评价体系,由学校成员自觉、自主、独立地对当前信息技术课程的适度开发与教学的过程,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积极的对当前使用的信息技术课程教材的改进行动。 
  从本质上来说,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包含以下含义:(1)它是一个创造性地开展信息技术课程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的开展是以学校为本位的,其目的是全面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和提升全校学生的信息素养;(2)它是以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既定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为指导的,它必须根据学校的性质、特点和条件,在分析学校资源以及学生信息技术学习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学校以及周围环境提供的信息技术课程资源;(3)它是在学校内部开展的旨在满足本校学生信息素养发展需要的教学活动,参与的成员主要是学校内部人员,他们自觉、自主、独立地开展教学活动(必要时可与校外专家合作取得其帮助);(4)它是一个对当前正在使用的信息技术课程的持续的、积极的和动态的改进行动,它不是对现有信息技术教材的弃之不用,而是对信息技术课程和教材的改造和重构,力图使课程内容、课程目标、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更适合本校学生的发展需求。 
   
   二、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的潜在可能性和内在必然性 
   
  1.潜在可能性 
   一般来说国家课程的开发往往不涉及实际的教学情境,更多是采用逻辑的理性方式来解决课程开发与设置的问题,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的课程专家和学科专家,依照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青少年个性发展的大类特征来开发课程。但是,现实的课程问题总是涉及具体学校具体人的活动,因此学校以及个人的不同经验积累,学校与个人所处的不同教育环境,对课程的不同认识,都导致表面上或形式上相同的问题,在实质上因校因人而大相径庭。 
  我们也应该看到任何一所学校都是具体的、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它所具有的复杂性是其他学校的经验不能说明的,是理论所不能充分验证的、诠释的[1]。在这个层面上就信息技术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而言,只有进入到教育教学活动发生的具体场所中,关注情境中主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及其对教育教学行为的影响,才有可能找到解决具体教育问题的关键所在,对教育情境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回答,才能开发和创设出适应学校和学生发展需要的相应的信息技术课程的具体形态。 
  基于以上情况,学校个体功能得到凸现,这为信息技术国家课程开发走向校本化以及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提供了潜在的可能性。 
  2.内在必然性 
  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课程开发模式是中央集权的国家课程开发模式,这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学校和教师的课程决策的经验和能力密切相关。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国民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因此,反映在课程开发领域,国家课程开发更加注重课程的基础性和统一性。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样一种事实: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匀,差异性和多样性表现得非常明显。如: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学校之间,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学校之间在经济基础、办学规模、办学宗旨、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方面差异是巨大的;同一个地区的城市学校和乡镇学校之间也有很大的不同;并且同一所学校的学生之间在家庭背景、发展需求、个人志向兴趣等许多方面的差别也越来越明显,所以试图用一个统一的课程模式和高度集权的开发机制来解决众多复杂的课程与教学问题,来满足层次繁多的众多需求,势必众口难调,因此,在教育中课程的多层次性、多规格和多类型也就不可避免了。 
  在新的教育理念下,课程被理解为一个动态的、教育经验不断改造和重组的过程,基于这样的课程观,我们应当从国情和实际教育状况出发,依照当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执行信息技术课程,既达到全面提升学生信息素养的总体目标,又满足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即对信息技术课程进行校本化实施,成为必然。 
   
  三、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的基本内容 
   
  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其一整合信息技术课程目标与学校的具体教育教学目标,使其适应社会、学校、学生三方面的发展需要;其二选择和调整信息技术课程资源,形成适合学校和学生发展需求的信息技术课程资源;其三灵活地进行信息技术教学设计,选用恰当的信息技术教学方法;其四依据信息技术课程目标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评价建议,构建具体多样化的信息技术课程评价体系。 
  1.整合的、具体化的信息技术课程目标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统一的课程目标模式已经越来越显现出不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必须关注自己的价值观和发展趋向,必须建立基于学校自身条件和特点的教育哲学思想,并以此为基础构建适合自身发展需要又能达到国家教育目的的具体目标体系,也就是以课程标准为基础,对课程目标进行具体化。 
  课程目标是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学科内容使学生达到的培养目标,是学生所要达到的学习结果的程度,是对于学生学习结果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的学习水平的下限。课程目标受国家规定的教育目的的制约,是总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一般而言,课程目标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一般性目标,或称之为总目标,它与整个教育系统的哲学或价值观基础密切相关,概括性说明课程所最终要达成的教育目的;一个是具体目标,即具体体现总目标的阶段性目标,它应该尽可能地明确陈述在学习过程结束时学习者应该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过程和方法,具体目标要靠每堂课的教学目标来达成。 
  信息技术课程目标是在新课程标准基本理念指导下,从信息技术学科的角度规定人才培养的具体规格和质量要求,包括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信息技术课程总目标是对学生个体信息素养的总体要求,它体现在阶段性目标中。总目标是面向全国的,考虑的是对信息素养要求的统一性,但是,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学生个体信息素养的差异,要求我们以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为基础,对阶段性目标做出进一步的具体化和细化,生成一个具有各自学校特色的具体的目标体系。也可以这样理解,信息技术课程所规定的课程目标是建议性的,不同的学校针对自己的发展需求和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的要求,有必要对这些目标进行调整、细化和重构,以便更有效地达到信息技术课程总目标。 
  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通过选择不同的教材,用不同的教学目标来达到要求;也可以使用同样的教材,通过调整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目标来达到要求。因而,信息技术教师在预设课堂教学目标的时候,首先要站在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高度,以信息技术课程总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的要求出发来预设;第二,信息技术教师在预设课堂教学目标时还应立足于学生发展的需求、教材内容的特点以及自身素养,应以能促进学生信息素养为最终归宿;第三,信息技术教师预设的课堂教学目标应具有相应的灵活性与弹性空间,以保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能适应学生个体信息素养形成与提高的动态性与不确定性。 
  2.选择和重组的信息技术课程资源 
  课程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是任何课程目标顺利达成的必要条件。任何课程都是以一定的课程资源为基础和前提的,没有课程资源也就没有课程。为了达到一定的信息技术课程目标,课程设计者或课程开发者必然会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特征开发和利用相应的、他们认为重要的信息技术课程资源。但是落实到具体的学校和不同的教育对象,课程实践者还应对这些可能的信息技术课程资源进行选择和重组,以利于达成信息技术课程目标,满足具体学校和具体学生实际的发展需求。这样做的原因也是显然的,一方面信息技术课程是根据课程设计者的价值取向和教育对象的共性特征来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的,照顾到了基础性和共同性,但忽略了具体性和差异性,使得这些课程资源在被课程实践者用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时可能发挥不出预期的作用,甚至适得其反;另一方面,课程实施的过程不是固定不变和僵化的过程,而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信息技术教师应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灵活对已有的、潜在的信息技术课程资源进行创造性选择与重组,从而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发展和提升。 
  按照课程资源的功能特点,我们可以把课程资源划分为素材性课程资源和条件性课程资源两大类。其中素材性的信息技术课程资源主要指信息技术知识、技能、信息技术活动方式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直接作用于信息技术课程,并能够成为信息技术的素材或来源的因素。条件性的信息技术课程资源是指那些虽然作用于信息技术课程却并不是形成课程本身直接来源的因素,但是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的范围和水平,如直接决定课程实施范围和水平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场地、媒介、设备、设施和环境以及对课程的认识状况等因素,就属于条件性的课程资源。但这两种类型的课程资源之间没有绝对的界线,加以区分是为了方便地说明问题,比如:图书馆、博物馆、实验室、互联网络、人力和环境等资源既包含课程的素材,也包含课程的条件,不能简单地区分。 
  3.灵活多样的信息技术教学设计 
  课程实践是达到预期的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而教学是课程实践的主要途径,任何课程设计最终都是通过具体的教学工作才能形成的。尽管课程实施还可以有其他途径,诸如学生自学、社会考察等形式,但教学无疑占据着课程实施的核心地位[2],成功的教学往往来源于良好的教学设计[3]。 
  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实施的目的是构建一个适合学校信息技术课程的具体形态,形成一个信息技术课程的实践方案,促进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每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每一个教育对象信息素养的全面提高。要想达到这样一个目的,信息技术教师所做的教学设计就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根据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学生信息素养的发展需要呈现出多样化。因为教学设计是预设的,但更是生成的,教学是课程创生的过程[4],是在教学活动中依据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的要求,在学生与教师的课堂交往过程中动态生成的。仅就教学目标来说,预设的教学目标只是整个课堂教学的起点,并且预设目标的制订是以所有能促进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的相关因素为基础的,不是教师简单地依据自己的主观假设和喜好来制订,预设的教学目标也不应成为主导和控制教学进行的惟一标准,它只是一个起点,是一个基于学生最近发展区、学科内容的框架构建,最终的教学目标是在教学中通过师生的互动交流而生成的。预设的不能是僵化的固定的,而是开放的动态的,是可以在教学过程中不断调整生成的。 
  4.具体的、多样化的信息技术课程评价体系 
  在课程评价上,应该秉持“关注学生发展,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新理念,对学生的评价应该遵循评价功能立体化、评价标准多维化、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结果的多维归因等原则,[5]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6]。 
  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是在既定的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下,依据学校的性质、特点和条件,在分析学校和学生信息素养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学校及周边环境提供的信息技术课程资源,由学校教师自觉、自主、独立地在学校内部展开的旨在满足本校学生信息素养发展需要的课程适度开发活动和教学活动,是一个对信息技术课程持续的、积极的和动态的改进行动和执行行动。这决定了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实施的评价应该是一个立足于学校自身的、具体的、多样的课程评价体系。 
  其一,校本化的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是一种外部评价,也是以学校为主体的自我评价。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实施并不是抛开国家核心课程开发另外一套课程,而是在国家课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框架下,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通过对国家课程的改进来保证学生的学习在基础学习水准上的相对统一性,它必然要接受由校外专门评价机构或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实施的信息技术课程评价,即外部评价,以保证学生的信息素养达到国家的统一要求。但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的主体是学校教师,是在具体的信息技术教学环境中对信息技术课程的自觉地、有意识地改造、整合和重构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校本化的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又是一种以学校为评价主体的自我评价。这就使得评价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学校作为评价的主体就可以充分发挥评价在课程中的核心地位,利用其导向作用,促进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真正落实和实现以及学生信息素养的全面发展。 
  其二,校本化的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既是一种终结性评价也是一种过程性评价。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是学校基于自身既有的教育宗旨、办学思想、师资力量、课程资源以及对学校和学生发展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所进行的适度开发活动与教学活动,既要达到提升学生信息素养的目的,又要达到对信息技术课程进行诊断、针对课程实施中的不足以及实施结果与课程目标的偏离情况进行改正和完善的目的。为了检测通过课程实施的第一个目的是否已经达成,就需要对课程实施的最终结果进行评价,判断课程目标的达成程度,找出课程实施后与预期的目标之间的差距,为改进课程计划提供依据,这是一种终结性评价。此外为了诊断在课程校本化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实施结果与预期目标间的差距,还需要进行过程性评价,对学生的学习做出评价,以使动态的课程改进行动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 
  其三,校本化的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方式灵活多样。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是以学校为本位的对国家课程的改进行动,学校的个体差异决定了其评价不可能只有一个固定模式,而应呈现出不同的评价方式。信息素养如何,集中体现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它应当成为指导课程评价的主要参照[7]。因此,在校本化的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方面,应该灵活参照以上三维目标,构建适合学校自身特点的灵活多样的课程评价体系。 
   
  四、结束语 
   
  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是在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规定的特定的价值取向和课程目标的框架内进行的,它是以学校发展和学生信息素养发展为宗旨的,实施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的目的在于满足本校学生学习发展的需要,校本化实施的开展必须基于学校自身条件和课程资源,并对信息技术课程资源做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它是在具体的学校教育情境中进行的。信息技术课程校本化教学的顺利实施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牵涉到的因素较多较复杂,不仅对信息技术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和挑战,同时也需要学校和学生能够给予很好的配合,因此其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校本化实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信息技术课程的有效开展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1] 郑金洲.校本研究指导[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2] 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42-143. 
  [3] 张智学,徐继存.论教学设计[J].西藏大学学报,1994,(4). 
  [4] 朱慕菊.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5][6][7] 李艺,黄宇星等.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79-185. 
   (作者单位:徐州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学院,江苏徐州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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