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oading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育文件 > 正文

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8/3 10:34:13 人气:117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使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的重大举措,是适应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壮大人力资源的基础工程。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总体上取得了较大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条件逐步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普及水平逐年提高,至2017年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9.5%,职普比为41:59。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省高中阶段教育仍然存在着普及程度还不够高,普职发展不够协调;整体办学条件薄弱,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普遍存在;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普通高中债务未有效解决;普通高中教师总量不足,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短缺;普通高中缺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等突出困难和问题,严重制约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目标的实现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切实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在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和《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备忘录》要求,结合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加强省级统筹,落实市、县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挥中央和省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攻坚合力。

  坚持科学规划,精准发力。综合考虑规模、结构、质量和条件保障,找准突出问题,聚焦薄弱环节,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强特色。

  坚持协调发展,分类指导。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实现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破解体制障碍,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治理体系,确保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低于92%,较好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形成鲜明办学特色,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高中阶段普及水平,特别是着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较低地区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各地要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区)在财力可持续的情况下适当普及更高水平的高中阶段教育。

  (二)优化结构布局。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扶持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利用高中教育资源,方便学生在县域内就学。办好必要的乡镇高中。

  (三)加强条件保障。完善学校办学标准,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优化资源配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提升教育质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制订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规划和全省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额专项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有计划、分年度实施一些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为薄弱学校配齐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确保2020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达到《江西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确保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大校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基本适应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的要求。从2018年起新建普通高中规模不得超过4000人。

  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着力办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3工程”,办好一批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各地要积极落实土地、税收、信贷等方面优惠政策和社保政策,支持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发展,积极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支持设区市新建、改扩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保障好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科学核定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制定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8年起执行。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建立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全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起按新标准执行。

  各地要制定普通高中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

  (三)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建立全省统一的资助管理信息机制交换平台,完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实现精准资助。进一步健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制度,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落实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级要适应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根据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要求,为学校及时补充配齐教师,特别是短缺学科教师。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地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际之间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秀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任教。省培计划及市、县培训要继续安排高中阶段教师培训,多种方式开展高中阶段教师培训,并向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倾斜。

  (五)推动多样特色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全面推进选课走班,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重点推动100所普通高中探索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适应学生学习和发展需要,促进学校差异化、多样化发展,整体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探索发展普职融合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建立省域内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的机制,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建立学习困难及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帮扶机制,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改革招生管理办法。健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切实落实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70%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学校倾斜。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争抢生源,影响其他学校正常招生。依法加强对民办高中的招生管理,规范民办高中招生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攻坚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市县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任务和责任,确保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如期实现。

  (二)明确部门分工。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技工院校发展,并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估。各地要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省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评估验收、动态监测和复查机制,以地市为单位对各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不断巩固普及成果。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样化的成才观,形成良好的氛围。

    本文网址:http://www.gzxxjs.cn/show.asp?id=745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更多>>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编辑推荐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