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三届“名校长”推荐人选评审细则
项目 | 评选条件 | 佐证材料 | 评审原则 |
资质 | 1.现任,原则上要能任满一届。 | 身份证 | 4个资质条件须全部具备。 |
2.任正职校长三周年。 | 任职文件 | ||
3.幼儿园、小学校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校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 | 毕业证 教师资格证 | ||
4.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 | 职称证书 | ||
业绩 | 1.近三年至少有一年度在教育主管部门对校长的考核中评为优秀。 | 年度考核表 | 1.个人综合性荣誉和论著不受时间限制,其他业绩计算时间均为近三年内。 2.所列10项业绩条件须同时具备,方可参加评选。 3.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先按照综合荣誉、教育教学质量、民主测评满意率、学术成果等个人业绩重要程度由重到轻排列顺序,再按照获奖层次或满意率由高到低排名排序,确定推荐人选。 4.业绩特别突出的也可不完全受上述条件限制。 |
2.个人办学管理经验或学校办学特色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不含简讯)、经验交流,或学校办学受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 宣传报道原件或获奖证书、奖牌 | ||
3.幼儿园按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组织教学,各类比赛取得突出成绩; 特殊教育学校学科教学、康复教学、各类竞赛活动落实好,成效突出; 初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在本县域内排名位于前1/3,初中学校中考及格率、优秀率位于全市前列; 高中学校高考一本、二本上线率位于全市排名前1/3或前进5个名次; 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教师效果好,工作有特色; 中职学校的在校生数量达到1000人以上且招生数稳步上升; 在薄弱学校任职,办学成效明显,学校教育质量排名前进5个名次。 扎实推进1+1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美丽校园创建和“三化”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大阅读”活动和“创办学特色,树教育品牌”活动,学校办学有特色,被评为市级以上素质教育示范校、或课改示范校、或美丽校园、或文明校园、或平安校园、或师德师风示范校等。 | 1.幼儿园、特校、教师进修学校、中职学校的业绩排名情况,由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审核; 2.初中中考、高中高考成绩排名情况由市中招办、高招办审核; 3.学校推行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美丽校园创建、“三化”进校园活动、“大阅读”活动和“创办学特色,树教育品牌”活动及办学特色方面情况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审核。 | ||
4.任职期间学校未出现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体罚学生等行为。 | 纪检监察部门提供证明 | ||
5.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用于安排教师培训达5%以上。 | 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 ||
6.本校教师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获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 | 教师获奖证书 | ||
7.主持或参与(名列前三位)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 | 课题证书 | ||
8.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管理或教学方面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市级刊物2篇以上,或正式独立出版了教育管理或教学论著。 | 发表刊物或论著 | ||
9.民主测评满意率达85%以上。 | 在全体教职员工中进行民主测评 | ||
10.获得过县(市、区)名校长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校长或教育类综合性先进工作者。 | 获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