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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10/9 18:50:16 人气:172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省教研室、省电教馆: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赣教党字〔2016〕137号)精神,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办法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2019年修订)》(见附件1),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

二、选拔名额

(一)全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计划选拔500名(其中信息化教学应用带头人100名),骨干教师计划选拔1000名(其中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200名)。评选名额参照各地教职工数核定,推荐名额(见附件2)按1:1.1比例下达,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和有关单位择优推荐。

(二)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推荐人选不超过总推荐名额的10%,正职校(园)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园)级领导不超过15%。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开展选拔推荐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选拔条件公开、指标公开、推荐人选公开、投诉渠道公开。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今后不得再次参加选拔。

(二)统筹兼顾,倾斜乡村。各地要在严格执行选拔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把握推荐人选在学校、学段、学科和城乡的均衡分布。要向乡村(不含县镇,不含3年以下在乡村学校交流、支教人员)学校教师倾斜,乡村教师推荐比例应不低于本地区推荐总人数的20%;要向思政课教师倾斜,尽可能覆盖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在内的所有学科。

(三)认真审核,按时上报。各地各校要严把推荐对象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从2019年开始,我厅启用“江西省教师评比表彰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jspb.jxeduyun.com,各市、县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请加入QQ群获取,群号:540313179),教师个人有关资质和业绩材料(参考附件3,扫描成PDF或JPG格式)、课堂教学录像(20-30分钟,MP4格式)等材料,在市县教育局评审确定推荐对象之后,通过系统逐级上传。论文论著和课题实行代表作制度,各限传5篇。涉及年龄和年限的计算问题,统一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和有关单位组织填写《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4)、《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5)、《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6),并请推荐对象所在学校党委(或主管教育局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于11月28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纸质稿邮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缪圣勇、熊礼淼,联系电话:0791-86765186、86765187,电子邮箱:jytmsy@163.com。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2019年修订)

2.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3.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材料参考目录

4.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

5.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6.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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