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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3/23 8:39:16 人气:4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全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把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作为学校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织密学生人身安全保护网,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坚决防范遏制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18〕18号)和省安委会《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安〔2021〕22号)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从源头化解未成年人溺水的风险。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督促家长履行好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加快构建乡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全面防止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阶段划分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4月10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10月8日)。各地各校广泛开展校园防溺水教育,增强广大师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协调地方政府多层次、多方位开展防溺水社会宣传,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水域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重点水域安全隐患,落实巡查值守制度,防范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9日-10月31日)。各设区市教育局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认真分析本地本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原因教训,形成防溺水工作总结报告,10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三、重点工作

1.推动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地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照《2022年全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逐条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动防溺水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落实落具体,确保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2.加强学校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先行,将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将防溺水安全宣教知会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等重点时期的宣教力度,通过背诵、默写、集体宣誓等方式,大力普及防溺水“六不”安全知识,加强智慧救援安全教育,提高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安全意识入心入脑。要积极制作推送系列安全教育短视频,加大防溺水教育比重,确保人人知、人人讲、人人防,强化学生主动远离野外水域的行动自觉。

3.强化重点危险水域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挥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作用,积极推动省安委会《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落地落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压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责任,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及时设立、维修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和防护设施,认真执行水域沿岸巡逻巡查和重点地段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确保能有效制止学生私自下水、玩水行为。

4.推进防溺水家校共育。中小学校不断拓展家校联系渠道,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详见附件)送到每一名学生家长的手中,严格执行每周推送防溺水安全提醒信息不少于1次的工作制度,发动学校老师结合“万师访万家”活动,上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提升家庭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家长履行好未成年人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在学生外出时做到“四知”,严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5.创新防溺水安全工作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发扬好的经验做法,在做好疏堵结合上下功夫,积极将游泳技能培养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生课后服务,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落水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在推进水域管理上下功夫,推广上饶市德安县等地做法,会同关工委等部门发动“五老”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充实水域巡防力量,以“敲锣打鼓”等方式警示学生不得擅自靠近野外水域;在强化群防群治上下功夫,推动地方广泛使用标语横幅、广播电视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通过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增加安全宣教频次,浓厚工作氛围。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防溺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弥补人防的不足。

6.严格执行溺水事故倒查追责机制。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逐项倒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含)以上的溺水事故的,由省教育厅组织督查;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溺水事故的,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督查;发生一次死亡1人溺水事故的,由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督查。对学生溺水事故高发频发的地方,各地要依据省安委会《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以约谈、督办、免职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地区、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维护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守正创新,提升工作质量,确保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地各校要指导督促家长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加强安全教育和日常监护。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安委会两个防溺水《暂行办法》,推动地方政府、乡村街道和水域管理部门落实防溺水安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努力降低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风险。

(三)严格检查,压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防溺水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加大安全事故倒查追责和警示通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各地各校防溺水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平安校园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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