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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有新规定——《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3/18 9:08:41 人气:12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有新规定——《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教育厅印发了《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管理办法》),对我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评选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提出到2035年,要培养造就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要求做好特级教师评选,发挥引领作用。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提出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要求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提高特级教师评选的科学性,加强特级教师管理,更好地发挥特级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有必要对之前的评选办法进行修订。

2021年8月开始,省教育厅认真总结近年来特级教师评选经验,在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拟定了《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经报省政府同意,于2022年2月18日正式印发。

二、《评选管理办法》在评选条件方面有哪些重点?

一是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强调师德师风标准。《评选管理办法》坚持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师的职业操守要求。评选条件要求教师对党忠诚、师德高尚,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二是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落实“破五唯”要求。《评选管理办法》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要求,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将认真落实“双减”政策,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坚持对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等内容纳入评选要求。为让优秀一线教师有更多精力提升教学与育人能力,淡化了教师在课题研究和学术论文方面的数量要求,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

三是突出一线教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评选管理办法》对参评者的课时量和工作量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引导参评者担任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明确特级教师主要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评选,兼顾教研员和承担日常教学任务的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等班子成员,不含村小教学点负责人),其评选名额控制在总名额的20%以内。

三、《评选管理办法》对特级教师的管理有哪些新规定?

一是打破了特级教师终身制。《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特级教师由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年终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结果在教育系统内部通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经考核不称职的,责令其限期改进;一年后再次考核仍不称职的,撤销其特级教师称号,并取消相关待遇。

二是规范了特级教师流动。《评选管理办法》规定,我省评选的特级教师自取得特级教师证书之日起,须在其所在学校县域(含市直)范围服务满5年,不满5年的,不得申请调动;5年后申请调离我省的,须逐级报省教育厅批准。

四、特级教师能享受哪些待遇?

一是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特级教师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特级教师津贴,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公办学校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民办学校所需经费由学校安排。特级教师津贴自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的次月开始按月发放。

二是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支持。《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为特级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支持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学习提高;适时组织学术交流和培养考察等活动,促进特级教师持续发展,支持特级教师疗养休养;组织特级教师进行示范教学、送教下乡等活动。

五、特级教师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一是坚持一线教学。《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特级教师要坚持一线教学,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发挥“四有”好教师示范标杆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是积极承担培养任务。《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特级教师要积极主动承担培训中青年教师的任务,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支教送教下乡(每学期不少于一周)、示范教学(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等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担任师范生实习指导教师或根据需要承担师范院校师范生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特级教师要积极在本校建立工作室,发挥特级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带领本地本校同学科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稿源:师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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