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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省级教育信息技术 课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4/15 10:34:07 人气:46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省级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体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各市直学校:

  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技教字〔20216号)、《关于对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0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赣技教字〔20217号)和《关于对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9年度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赣技教字〔20218号)等文件,为了做好我市2021年省级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申报指标。按照省中心通知,2021年我市申报省级教育信息技术课题数指标为59个,结合我市各地往年申报和立项情况,将申报指标进行分配(附件1.1),请各地择优上报,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

2.课题指南。课题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须在充分考虑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科背景基础上,参考《2021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2)申报课题,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3.申报程序。申报材料须网上递交,不接受纸质申报书。申请人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下端的课题申报入口,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并打印一份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简表》(以下简称课题申报简表,见附件1.3),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送交县(市、区)教体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4.材料上报。各电教装备部门管理人员登录课题管理后台对各申请人的申报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填写《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4),并按统计表名单顺序汇总《课题申报简表》后于68日前一并报送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中期评估

1.参加对象。按照省中心通知,我市参加今年中期评估的课题共50个(详见附件2.1),其中,2020年立项课题45个和申请延期的2017年立项课题5个,请各地各校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按要求上传评估材料。

2.评估内容。课题研究方案执行与落实情况;课题研究的实施进度,实验数据的收集整理,已开展的工作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研究打算等;人员队伍配备、研究环境支撑(设备、设施、场地等)、政策和经费保障等情况;课题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专著、论文、教学软件、教学课例等,重点检查这些成果的水平、数量以及产生的实际效果等。如研究方案作了调整的,应说明调整内容、原因及其落实情况。

3.评估程序。中期评估材料只接受网上上报,不受理纸质检查材料。各申请人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下端的课题中期评估材料上报入口,若课题有变更的,请先填报变更情况,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变更表)一份;若课题没有变更的,直接填报中期评估相关材料,其中上传研究日志(研究过程的活动记载、教学反思、活动小结等)、研究成果(获奖课件、教案,发表的论文等),作为中期评估的必要条件,并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申请简表》(以下简称中期评估申请简表”,见附件2.2)一份,一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交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4.上报材料。各设区市相关工作人员登录课题管理后台对申请人的上报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填报《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20年度立项课题中期评估情况统计表》(附件2.3),并按统计表名单顺序汇总《中期评估申请简表》、《课题变更表》后于68日前一并报送我中心。

5.评估结果。评审意见可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活动--电教课题--个人空间查看。评估结果分2个等级:合格、不合格。等级为不合格的,须整改并重新上报相关材料。整改材料仍通过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的中期评估材料整改入口上传,报送时间为111日至30日。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作撤项处理。

三、结题鉴定

1.参加对象。根据省中心通知,我市参加今年结题鉴定的课题共37个,其中,2019年度立项课题29个和部分结题整改或申请延期结题的2018年度立项课题8个(附件3.1),请各地各校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按要求上传结题材料。

2.结题要求。各申请人须上传研究日志(研究过程的活动记载、教学反思、活动小结等)、研究成果(获奖课件、教案,发表的论文等),作为结题鉴定的必要条件。无故不参加结题鉴定且没有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一律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申报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立项课题。

3.结题程序。结题鉴定材料只接受网上上报,不受理纸质检查材料。各申请人登录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首页下端的课题结题上报入口,若课题有变更的,请先填报变更情况,并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变更表)一份;若课题没有变更的,直接填报结题相关材料,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申请简表》(见附件3.2,以下简称课题结题申请简表)一份,一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交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电教装备职能部门。

4.材料上报。各设区市相关工作人员登录课题管理后台对各申请人的上报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填写《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9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情况统计表》(附件3.3),并按统计表名单顺序汇总《课题结题申请简表》、《课题变更表》后于68日前一并报送我中心。

5.结题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参加结题鉴定的课题经评审专家组鉴定通过、江西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后,向课题申请人颁发电子《结题证书》。《结题证书》除1名课题负责人外,主要参加人员最多只能填写5人(名单及排序以申请人在课题管理平台填写的信息为准)。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县(市、区)电教装备部门通知辖区学校,各学校通知到课题负责人,网上材料上传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53024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上传材料以及递交纸质简表,或未申请延期,省中心将进行撤项处理。

2.其他未尽说明,请按照省中心通知操作。

3.联系人:阙晓珉,电话:8230565

邮箱:1171043230@qq.com

邮寄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韶山西路3号市电教馆

 


 

吉安市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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