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教体办字〔2020〕65号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关于评选第七批市级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抓好名师工程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七批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要求,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师榜样。
2.具备合格的学历以及10年以上教龄,有中小学或普通中专、技工学校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45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高中(中职学校)教师和教研员50岁(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小学须达到大专学历、中学(中职学校)须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对近五年获优质课比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中职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职业院校大赛获得三等奖)、获省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中职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或教师本人获得省信息化教学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和省级以上综合荣誉的,可不受教龄和年龄限制。个别业绩突出的职称可适当放宽。
3.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满工作量,教学成绩突出,并居县(市、区)前列。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部门课题或参与(排名前三)一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曾在省级以上正式教育刊物发表过1篇以上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经验总结),或在市级教育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教学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近三年在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开展过学术讲座或参与上示范课(送课下乡)二次以上(必备条件)。在本县、本市同学科中享有较高声誉。同等情况下市级骨干教师或县级学科带头人优先。
5.主动指导本学科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至少有1人获得市级以上教学竞赛方面的奖项,指导学生获市级以上奖项。
6.中职学校教师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技能竞赛等方面成绩显著。
7.除优质课比赛成绩外,所涉业绩均为近5年来取得的,即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业绩。
8.特别加分项。在2020年全省抗击疫情期间承担全省线上教学任务的教师、评审专家、电教技术等相关人员,其工作量、工作质量作为特别加分项,按其完成数量、质量给予加分。
(二)骨干教师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要求,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师榜样。
2.具有相应学历以及5年以上教龄,有中小学二级(含)或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40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高中(中职学校)教师和教研员45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小学须达到大专学历,中学(中职学校)须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满工作量,教学成绩突出,并居县(市、区)前列。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部门课题或参与(排名前三)一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曾在省级以上正式教育刊物或在市级正式教育刊物发表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经验总结)。曾在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开展学术讲座或示范课(必备条件)。在本县、本市同学科中享有较高声誉。同等情况下县级学科带头人或县级骨干教师优先。
5.主动指导本学科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至少有1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指导学生获县级以上奖项。
6.中职学校教师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指导学生参加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市技能大赛一等奖)、教师本人参加市技能大赛获得个人一等奖或获得省信息化教学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以上。
7.除优质课比赛成绩外,所涉业绩均为近5年来取得的,即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业绩。
8.特别加分项。在2020年全省抗击疫情期间承担全省线上教学任务的教师、评审专家、电教技术等相关人员,其工作量、工作质量作为特别加分项,按其完成数量、质量给予加分。
二、评审步骤
1.各县(市、区)教体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师德水准和业务素质,努力争当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
2.县(市、区)教体局要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审小组,组织开展推荐评审工作。
3、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报,所在学校审核无误后报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3.县(市、区)评审小组成员结合平时掌握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情况,对学校推荐的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要深入普通教师中征求意见,提出推荐名单。
4.县(市、区)教体局召开评审小组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吉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审表》《吉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审表》,于7月5日前交到市教研室。联系人:周哲,联系电话:8222277,邮箱jajys2004@163.com。
5.市教研室组织人员对县(市、区)推荐的名单进行初审,报市教体局同意后,对入选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网站上公示。
6.对公示无异议者,提交市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并由市教育体育局颁发证书。
三、评审要求
1.坚持评审条件,严格程序,认真考评,保证质量。
2.评审工作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营造中青年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3.此次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聘期为三年(以发证日期为准),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重新续聘(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各县(市、区)在推荐候选人名单时,要考虑各学校、各学科的代表性。
5.推荐上报名额
学科带头人(A)骨干教师(B)推荐名额分配
县(市、区) | 义教阶段 (含幼儿园) | 高中阶段 | 中职学校 | ||||
A | B | A | B | A | B | ||
吉州 | 6 | 9 | 3 | 4 | 1 | 1 | |
青原区 | 6 | 9 | 3 | 4 | 1 | 1 | |
吉安县 | 10 | 12 | 6 | 10 | 1 | 1 | |
吉水县 | 10 | 12 | 5 | 8 | 1 | 1 | |
峡江县 | 5 | 8 | 3 | 5 | 1 | 1 | |
新干县 | 6 | 9 | 5 | 8 | 1 | 1 | |
永丰县 | 6 | 9 | 4 | 7 | 1 | 1 | |
泰和县 | 10 | 12 | 5 | 8 | 1 | 1 | |
万安县 | 5 | 8 | 3 | 5 | 1 | 1 | |
遂川县 | 10 | 12 | 6 | 10 | 1 | 1 | |
安福县 | 6 | 9 | 5 | 8 | 1 | 1 | |
永新县 | 10 | 12 | 6 | 10 | 1 | 1 | |
井冈山市 | 5 | 8 | 3 | 4 | 1 | 1 | |
吉安一中 | 1 | 2 | 3 | 4 | |||
白鹭洲中学 | 1 | 2 | 3 | 4 | |||
吉师附小 | 2 | 3 | |||||
特殊学校 | 1 | 2 | |||||
市保育院 | 1 | 2 | |||||
市体校 | 1 | 1 | |||||
吉安职院 | 4 | 4 | |||||
直属单位 | 2 | 2 | |||||
合计 | 101 | 140 | 66 | 102 | 17 | 17 | |
备注:拟评聘名额为表中各项指标总和的90%,其中包括民办学校。
附件:1.吉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审表
2.吉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审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