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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8/30 22:10:22 人气:47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

一、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政策

(一)免学费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贫困学生比照执行。

(二)免学费标准:永丰中学免学费每学期380元,永丰二中、永丰三中每学期360元。

(三)免学费认定:符合条件的四类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时向学校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学校收集材料后整理汇总报县级学生资助机构,并经民政、扶贫办、残联对学校提供的材料进行认定后,可免除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杂费。城镇贫困学生比照执行。

二、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库入库政策

为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我省在高中阶段建立“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库”(简称“档案库”),入库比例按上年度统计年报高一新生的30%作上限限制,2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上限扩大至40%。“档案库”数据是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各类资助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入库时间:高一新生入库时间按省当年下达文件执行;在校学生因突发家庭贫困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并报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后于每年6月1日—30日补入库。

(二)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入库的界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包括以下8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评定:申请进入“档案库”的学生,需向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申请,户籍和学校所在地分离的,在就读学校申请。申请学生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审定后填写《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申请表》。学校评定后报县级学生资助机构审定并入库。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07年江西省制定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一)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次。

(二)资助对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并已经在“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库”的学生。

(三)申请与审定:

“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库”中的学生在学校公布的申请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格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过审核公示,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定汇总后,到相关金融机构办理银行卡,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由县级财政部门将汇总名单联同受助资金交由办卡银行打入学生银行卡。

资金监管。每年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组织对资助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对违反纪律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政策

为帮助贫困家庭考生筹措入学费用,从2007年开始,江西省人民政府设立“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一)资助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每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县(市、区)上年高考录取本、专科学生人数的约10%,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分配至各市、县(市、区)的指标控制数和预算资金。在资金分配时,对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学校适当倾斜。

(二)资助对象:面向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包括社会考生)。

(三)具体申请条件:申请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学生必须是“档案库”中学生。

(四)申请与审定:“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库”中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并于6月1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过审核,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定公示确定。学生在所录取高校报到后,将录取学校的缴费通知单和回执寄回到县级学生资助机构,县级资助机构汇总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由县级财政部门将汇总名单联同受助资金交由办卡银行打入学生银行卡。

(五)资金监管:每年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组织对资助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对违反纪律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是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

(一)资助标准:省内院校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每人资助1000元。

(二)资助对象:面向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应届考生。

(三)申请资助学生条件: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学生应是“档案库”中学生;

(四)申请与审定: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并于6月1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过审核,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定公示确定。学生在所录取高校报到后,将录取学校的缴费通知单和回执寄回到县级学生资助机构,县级资助机构汇总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由县级财政部门将汇总名单联同受助资金交由办卡银行打入学生银行卡。

(五)资金监管。每年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组织对资助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对违反纪律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措学费,江西省于2009年正式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对象

凡当年国家正式录取的大专以上的高校新生、在读大学生(含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研究生,家庭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均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二)贷款金额

生源地信用贷款每年暑期(7月1日至10月7日)办理一次,本(专)科学生一次最多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一次最多可贷12000元。

(三)办理流程

1.用贷款学生身份证去农商银行开一张百福卡,如果之前办理过百福卡的同学则不需要,但要拿卡到农商银行去进行“身份核实”。

2.学生本人到网上申请:切记申请序号,网址:http://zizhu.jxedu.gov.cn/syddk/ksindex.php

3..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首贷: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贫困证明(村委会盖章)、百福卡,以上资料带原件进行审核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都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签订合同并按手印。

(2)续贷:学生证和百福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共同借款人(必须与前一年是同一个人)或学生本人任意一方来签订合同并按手印。(注:如共同借款人发生改变,则按首贷情况处理)。

4.在外省就读的学生到校后,将盖有就读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确认函用快件寄回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省的学生要求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确认借款信息。

5.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学生借款信息无误后,通过系统传给农商银行,由农商银行系统自动发放到申请时的卡号上。     

(四)还款期限和方式

还款期限最长为学制+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可以提前还款,就读期间由国家贴息,学生毕业的当年9月1日起开始计息,利息按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为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指定银行网点还款。

贷款学生毕业后3年为还款宽限期,但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到贷款银行还息,否则银行会将未履行合同的学生名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永丰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制

                                                 联系电话:  0796-7123802

 

 

资助政策宣传单回执

 永丰中学  学校发放的资助政策宣传单我们已认真阅读,并清楚知晓资助政策。

学校名称:永丰中学                    2019 年 9 月 1日

学生姓名

班级

家长电话

家长签名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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