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络学习空间
创建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8〕16号),更好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基于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展示活动。
现将《江西省2019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展示活动方案》(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落实和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江西省2019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展示活动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6月4日
江西省2019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展示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次活动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为主题,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空间在课程资源建设、师生教学互动和学科网络研修中的作用,在全省范围内创建500个年度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并持续深化应用,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有效模式,引领和推动空间的规模化、常态化和深度化应用。
二、活动对象
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人员等。2018年未参加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展示活动的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以及55岁以下的学科教师均需报名参加活动。
鼓励2018年度省级获奖教师网络学习空间继续报名参加活动,持续深化空间建设和应用。
三、活动时间
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底。
四、组织实施
(一)活动报名
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设“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展示活动”专区,各设区市要组织本辖区教师、教研人员于2019年7月30日前,进入活动专区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参加本次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创建展示活动(填报内容样式见附表1)。填报内容包括教师基本信息和创建成效说明,所填内容在省级评审验收前均可修改。
(二)建设应用
2019年9月30日前,参加网络学习空间创建展示活动的教师和教研人员根据活动的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评价指标(见附表2、3、4)。
空间建设期间,各设区市教育局应组织开展本辖区教师、教研员空间建设与应用培训,做好交流与推广。
(三)设区市初选推荐
2019年10月30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初选,按照分配名额(见附表5)完成优秀网络学习空间初选,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空间(原则上不推荐2018年度获省级一等奖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并通过省活动平台报送,同时将《各设区市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初选推荐结果汇总表》(见附表6)盖章后扫描电子稿报省电教馆。
(四)空间展示
2019年11月1日至30日,省教育厅将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对各地初选推荐的教师网络学习空间进行分类展示,以供全省学习交流,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所有用户均可参与空间点评。教师可在此期间对推荐的空间进一步修改、丰富和优化资源空间。
(五)活动奖励
1.个人奖项
2019年12月,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初选入围的教师网络学习空间进行集中评审,从中确定年度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并在其网络学习空间展示页面显示“江西省2019年度优秀教师空间”荣誉徽章。同时根据其排名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教师可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
2.集体荣誉奖奖项
本次活动设立设区市最佳组织奖5个,按以下表格中三个指标记分确定最佳组织奖。
指 标 | 排 序 | 记分 |
设区市获奖积分: 一等奖数×7+二等奖数×4+三等奖数 | 按积分值由大到小排序 | 序号×0.4 |
设区市参与“活动”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数百分比 |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 序号×0.3 |
设区市参与“活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数百分比 | 按百分比由大到小排序 | 序号×0.3 |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基数与教师基数均以《江西省教育统计手册》中的数据为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省级评审和奖励办法开展市、县(区)级评选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志强,电话:0791-88510836,邮箱:caigenwzq@qq.com;
平台技术联系人:王卉,电话:0791-88517739,技术服务QQ:8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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