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电教字〔2018〕26号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电教站,各试点学校:
为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整体发展,促进教师信息素养不断提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7〕287号)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吉安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办字〔2017〕3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对象
各县(市、区)电教部门通过遴选,各推荐了一所学校参与试点,全市共14所试点学校(附件1)。
二、试点内容
试点工作全面依托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试点学校所有教师登陆注册开通人人通空间,并按照制定的《吉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等级认定评价指标(试行)》(附件2)进行空间操作、建设和应用。通过多级评审确定最终等级分数,总分100分。
三、时间安排
1.空间建设。县(市、区)组织试点学校针对试点内容开展校本培训。教师积极完善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育教学应用。在完成空间建设后,自主打分申报,报学校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
2.学校初评。各试点学校组成初评工作组,由学校初评工作组结合后台数据对所有教师的打分表进行审核,学校要严格审核,把好初评关。将初审后的教师成绩(附件3)报县电教部门。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
3.县市复评。县电教部门组织人员对试点学校进行复评,抽查不少于5%的教师,对抽到的教师主要查看后台数据、并结合上机操作考核。市电教馆将根据复评情况再确定试点学校教师成绩。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
四、评审等级
根据最终评定分数划分A、B、C、D四个等级。评分得分为85分及以上,对应成绩优秀,获得A级证书;评分得分为75分-84分,对应成绩良好,获得B级证书;评分得分为60分-74分,对应成绩合格,获得C级证书;评分得分为60分以下,对应成绩不合格,获得D级证书。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县(市、区)电教部门认真对待试点工作,试点情况将纳入2018年县(市、区)电教部门考核工作中。在试点工作中,要总结工作经验,探索以网络学习空间为特色的区域信息化典型案例。
2.各试点学校要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员培训,突出以学校为整体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发动家长、学生参与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
3.联系人:市电教馆 饶志星,邮箱:532797458@qq.com,联系电话:0796-8230597。
附件:
1.吉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等级认定试点学校
2.吉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等级认定试点评分表
3.吉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等级认定试点学校成绩
吉安市电教馆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
吉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等级认定试点学校
县(市、区) | 试点学校 | 学校类别 |
吉州区 | 吉安市韶山路小学 | 小学 |
青原区 | 青原区实验小学 | 小学 |
井冈山市 | 井冈山市毛泽东红军学校 | 九年一贯制 |
吉安县 | 吉安县实验小学 | 小学 |
吉水县 | 吉水城东小学 | 小学 |
峡江县 | 峡江实验中学 | 初中 |
新干县 | 新干县逸夫小学 | 小学 |
永丰县 | 永丰县恩江二小 | 小学 |
遂川县 | 遂川县荧屏小学 | 小学 |
泰和县 | 泰和县石山中心小学 | 小学 |
万安县 | 万安实验小学 | 小学 |
安福县 | 安福城北学校 | 九年一贯制 |
永新县 | 永新县怀忠中心小学 | 小学 |
附件2
吉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等级认定试点评分表
学校: 姓名: 学科: 自评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得分 |
空间操作 (20分) | 空间开通 (5分) | 注册江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1分) | |
完成个人设置中学段学科班级设置(1分) | |||
完成个人设置中自定义头像设置(1分) | |||
下载安装赣教云APP(1分) | |||
使用赣教云APP发布一条信息(1分) | |||
空间设计 (5分) | 修改空间名称及简介(1分) | ||
完成空间装扮背景设置中的头部背景(1分) | |||
空间文章管理添加5个分类(1分) | |||
空间相册管理添加5个相册(1分) | |||
关注40位教师的空间(1分) | |||
资源创建(10分) | 个人网盘中上传资源40个以上(4分) | ||
个人文章管理中添加文章10篇以上(2分) | |||
个人相册添加照片10张以上(2分) | |||
发布个人动态20次以上(2分) | |||
空间应用 (40分) | 空间互动 (10分) | 访问量超过50次(2分) | |
留言超过20个(2分) | |||
被关注数超过20个(2分) | |||
点赞数超过20个(2分) | |||
资源下载数和分享数总和超过20次(2分) | |||
资源应用 (8分) | 通过超星期刊免费下载论文5篇(2分) | ||
通过超星图书馆阅读2本电子书(2分) | |||
下载教学资源10个以上(2分) | |||
分享教学资源10个以上(2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得分 |
空间应用 (40分) | 活动参与 (8分) | 关注名师工作室5个以上(2分) | |
主题研讨参与10个以上(2分) | |||
在线答疑回答10个以上(2分) | |||
兴趣圈子创建1个以上(2分) | |||
备课教研 (10分) | 开通网络备课(2分) | ||
完成备课10节以上(4分) | |||
参与区域教研活动4次以上(2分) | |||
区域教研中点评教学成果4个以上(2分) | |||
教学应用 (25分) | 班级管理 (8分) | 通过班级主页布置作业10次以上(2分) | |
通过班级主页完成资源共享10个以上(2分) | |||
发布班级通知10条以上(2分) | |||
师生通过网络空间互动20次以上(2分) | |||
教育培训 (7分) | 观看赣教云直播1场以上(1分) | ||
观看教育资讯20条以上(2分) | |||
在教师培训中完成一门课程学习(4分) | |||
教学通应用 (10分) | 下载安装教学通软件(2分) | ||
教学通软件备课15节以上(3分) | |||
通过教学通软件上课10节以上(5分) | |||
心得经验(15分) | 空间建设与应用的心得和经验1000字(15分) |
注:评分细则中达到要求数量即可得满分,没达到要求的,则按比例得分。例如要求达到20个,总分2分,则每达到一个计0.1分。